二、考核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务必于2014年9月2日17点之前将以下材料报滨州市滨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1、有工作单位的,需工作单位出具考核鉴定材料(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3、个人档案。
注: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影响考核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
时间、地点及体检费用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注意事项:
1、体检前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
2、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
3、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4、女性体检者在经期或孕期的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5、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