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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6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综合管理A岗位3人,要求为建筑类、园林园艺类专业;
2.综合管理B岗位1人,要求为中文类、新闻类专业;
3.综合管理C岗位1人,要求为韩国语、朝鲜语专业;
4.综合管理D岗位5人,要求为会计财务类、经济金融类、审计类、统计类、计算机类专业。
考生报考时可参照所列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招聘主管机关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将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上更新,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也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须于1975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6年7月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填写《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于2016年7月6日至7月15日(含)前发送到电子邮箱(ls6891572@126.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并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机关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报名时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报名一经初审,不得再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6日10: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初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需张贴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1份);(3)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2);(4)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需携带同意报考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于7月20日前登陆莱山区人力资源网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如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0人,免予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免予笔试的,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核,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结束后,由招聘主管机关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如符合减免体检费用人员,需在考察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附件:
附件1: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附件3:2016年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