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淄博市临淄区齐文化博物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和考核、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
考核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
(二)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个人鉴定;
(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四)本人书写的个人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2);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鉴定和同意在聘用后协助办理人事、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证明(格式见附件3);
(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8月19日前交至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临淄区桓公路9号工商银行大楼)。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8月13日(周四)上午6点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和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桓公路9号工商银行大楼)329会议室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见附件5)。
2、体检人员下载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533-7223131
附件1:2015年淄博市临淄区齐文化博物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个人鉴定(格式)
3、同意办理人事关系等手续证明(格式)
4、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5、体检须知
临淄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