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济宁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区内建有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光电信息产业基地、生物技术产业基地、工程机械产业基地、纺织新材料产业基地,是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园区,形成了光电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等特色产业,综合投资环境评价在国内名列前茅。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科技中心劳务派遣人员10名、大学园管委会劳务派遣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海外学历须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流利,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5、具有济宁城区(高新区、任城区、北湖区)常住户口;
具体招聘条件见《济宁高新区2014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聘用办法
工作人员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等次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务合同,聘期两年。
三、 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将本人简历和《济宁高新区2014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济宁高新区网站、济宁科技馆网站下载)发送至jngxqzp@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或在高新区人才联盟405房间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简历、《济宁高新区2014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
3、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均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初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及基本文化素养,初试时间为5分钟,以百分制计分,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10分钟,以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
4、考察。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复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5、体检。安排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2014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6、录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 6月12日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济宁科技馆网站。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合格后聘用为正式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1350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为1800元/月,缴纳五险。
六、访问媒体
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济宁科技馆网站、济宁晚报。
本简章由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0537-3255927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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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
济宁高新区科技中心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