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招录4名网络信息员。
一、招录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以及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文字编辑水平。能熟练运用韩国语、日语的优先考虑。
(二)具有莱西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25周岁(1986年10月1日—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之间,未婚,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均在4.0以上。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工作,志愿为社会稳定做贡献;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被处理或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2、其它不适合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录办法
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报名,逐步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及技能考核、体检、政治审查的方式。根据笔试及技能考核(各占50%)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个人交纳。经体检合格后,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政审。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 14日,每日9:00-16:00。报名地点:莱西市人才交流中心(长岛路西、人民广场西南)。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本人档案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历证书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人员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学历证书查询码和本人联系电话。
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录用审批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经市公安局党委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交纳劳动保险,月工资为1200元。
联系电话: 88483613-8666 88483613—8622
咨询时间:上午9:0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