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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 时间:2012-06-27 00:00 编辑:联创世华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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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济南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拟招聘教师4人,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部落在高新区孙村办事处、巨野河办事处辖区内的农村中小学。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专业要求》(附件1)。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列。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其中应聘音乐教师必须是声乐专业)。
    (四)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012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
    (六)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2012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南200米路东。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前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
www.jctp.gov.cn/)下载《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1、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
    (1)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应具有专业性质是否属师范类、生源地、普通话等级三项信息,如无相关信息需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科学历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5)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2、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
    (1)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应具有生源地、普通话等级两项信息,如无相关信息需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
    (2)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科学历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6)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3、其他应聘人员需提供:
    (1)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历人员提供能证明济南市常住户口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事业身份的人员还需要加盖学校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各类应聘人员按上述顺序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订。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存放。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符合应聘条件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岗位与审查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加分。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六)考试交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参照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报名现场收取笔试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成绩、说课(音乐专业加专业测试,并且说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成绩各占50%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
    3、笔试内容: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及其他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二)说课(音乐专业加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专业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说课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说课人员中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参加说课。
    笔试成绩和参加说课人员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网站予以公示。
    1、说课时间:详见济南高新区网站通知。
    2、说课地点:详见济南高新区网站通知。
    3、说课内容:高新区正在使用的初中各学科版本教材。由聘请的主考官在说课前现场抽取说课年级教材、说课课题。说课内容包括说教材、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过程。说课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音乐专业除说课外,专业测试完成指定的曲目弹唱。说课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说课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说课时为每个说课考场选派一名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每个说课考场考官为7人,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说课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说课成绩。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专业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根据以下两个条件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说课成绩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如以上两个条件依次比较后仍然并列的重新组织说课。对弃权、体检及考核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人选名单、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网站予以公示。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提出聘用意见,报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咨询电话与乘车路线
    (一)咨询电话
    工作日内可拨打:0531--88871583  0531–88871179咨询。
    (二)乘车路线
    到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乘车路线:从甸柳庄乘123路公交车到高新区管委会下车,往南走200米路东即是;或从洪家楼乘321路、311路公交车到舜华路北口站下车,往南走300米路东即是。
 
    附表1: 《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专业要求》。
    附表2:《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济南高新区组织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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